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在爱方面被比作太阳,在信方面被比作月亮;以及“太阳”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信;如以下经文: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日头一出,我就使它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日月昏暗,星宿无光。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2, 10, 31; 3:16)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2-13)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还有别处。在这些经文中,“日头”表示爱,“月亮”表示信,“众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当这些不复存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变黑、不放光、从天上坠落。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这一点也可从祂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明显看出来: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马太福音17:2)
当这些门徒从肉体退出,处于天堂之光时,他们如此看见主。正是由于这种对应,有代表教会设立于其中的古人在举行神性敬拜时,面朝东方的太阳。也正因如此,他们使圣殿朝向东方。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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